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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推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到2025年基本形成全市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工作格局
发布时间:2023 Aug 24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市能源局联合印发了《重庆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碳减排与环境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积极成效,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

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体、土壤、固体废物等领域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加强源头防控协同增效

《方案》要求,加强源头防控协同增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政策,研究建立以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目标为导向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探索建立差异化减污降碳政策措施。


◆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审批要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环评审批、取水许可审批、节能审查以及污染物区域替代削减等要求,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提升高耗能项目能耗准入标准,能耗、物耗、水耗要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能源供给体系清洁化、低碳化和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转型,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建好用活集碳履约、碳中和、碳普惠为一体的“碳惠通”平台,推动建立“电—碳”“车—碳”碳普惠机制。


◆推广绿色包装,到2025年包装减量和绿色循环的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快递包装基本实现绿色转型。


推进重点领域协同增效


《方案》明确,重点推进工业、交通、城乡建设、农业、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协同增效。


在工业领域,推动高效低碳升级,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高耗能行业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深入推动清洁生产审核和改造,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14.5%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1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降低10%以上。


在交通领域,推动交通运输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多式联运发展水平,推动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共交通、出租、公务、环卫、邮政、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铁路货场、机场车辆及3吨以下叉车、园林机械采用新能源。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强化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在城乡建设领域,推进产城融合,提高建成区基础设施使用效率,提高绿色建筑比例,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稳妥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广节能环保灶具,提高农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水平。


在农业领域,推动现代山地特色农业集群发展,降低单位产品碳排放水平,提升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协同推进畜牧业、渔业节能减排与污染治理。


在生态建设领域,围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在绿色基础设施、森林和陆地生态系统保护及可持续管理、可持续农业等领域积极开展行动。到2025年,全市森林蓄积量不低于2.8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至57%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保持在43%以上,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碳汇与净化功能。


推进环境治理协同增效


《方案》提出,要统筹推进环境治理协同增效,推动碳排放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一体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



◆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


◆推进水环境治理协同控制,统筹推进水环境治理与温室气体减排,构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打造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示范污水处理厂。


◆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协同控制,鼓励绿色低碳修复,探索利用废弃矿山、采煤沉陷区、已封场垃圾填埋场等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


◆强化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推动我市建设全国首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到2025年,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70%以上。



严格评估考核督察



《方案》还要求强化政策协同增效,深化环评与碳评管理统筹,深入推进排污许可与碳排放协同管理,积极发挥市场交易机制作用,改革升级重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优化配额分配方式,合理划设基准线,强化履约监管。充分利用绿色财税金融政策工具,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做好减污降碳财政资金保障。完善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信用评价机制,严格执行《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协同提高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履约完成率。


同时,《方案》要求创新管理协同,完善减污降碳法规标准,创新协同管理制度,加强协同技术研发应用,统筹开展试点示范工作,提升减污降碳基础能力。


《方案》明确,要加强评估考核督察。完善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指标分解落实技术方法,将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推动将碳达峰碳中和及碳减排相关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等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指导单位
重庆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支持单位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交通局
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统计局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招商投资促进局
重庆市能源局
重庆市林业局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重庆市气象局
重庆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西部省市生态环境局(厅)
协办单位
重庆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
欧盟环保协会
承办单位
重庆市西部气候投融资产业促进中心
重庆弘博会展有限公司
联合承办
重庆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
(重庆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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